【竞赛通知】第十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发布者:韩兆祥发布时间:2021-05-18浏览次数:37

第十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参赛指南


       计划组队参加第十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的高校请认真阅读以下参赛指南,并根据指南依次完成各项工作。

一、参赛资格

    列在教育部2020年6月发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的普通高等院校 (含独立学院) 均可报名组队参赛。每所学校限报一个代表队 (含不超过3名参赛选手和若干名随队教师)。

没有单独列在2020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的各高校与主校区不在同一城市的分校、校区等可以单独组队参赛,但不参与团体奖评奖。分校或校区报名参赛前请咨询大赛秘书处了解详情。

二、报  名

    请注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日0:00。

    2021年6月1日至9月1日之间大赛仍然接受报名,但在此期间报名的高校将不能参加团体奖评奖。

    计划参加第十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的高校即日起即可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级学院公章即可) 后,扫描成电子文档 (PDF格式或JPG格式) 发送至大赛秘书处电子邮箱 jxds_2012@163.com

在提交报名表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章程》、《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评审工作条例》和《第十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竞赛规则》。提交报名表即意味着接受这三个文件的所有条款。

友情提示:曾经连续参加了第八届和第九届大赛的高校可以推荐一位教师作为本届大赛评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建议优先推荐第八届或第九届大赛的评审委员会委员)。请在报名表中填写所推荐的候选人的姓名、性别、手机号和微信号等信息。竞赛委员会将在赛前依据《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评审工作条例》确定评审委员会名单。被正式列入评审委员会名单中的老师必须以随队老师身份参加大赛并按要求完成评审委员会指定的评审工作。列入评审委员会名单的老师如果未能按时参加大赛评审工作,所在学校在后续三届大赛中将不得推荐评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大赛秘书处在收到报名表后将及时予以确认,并邀请领队加入第十届大赛领队临时微信群。

    另外,各参赛队的指导教师均可申请加入大赛微信交流群和微信信息发布群,并尽可能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 (请点击了解加入微信群及关注微信公众号的办法)。

三、预  赛

    计划参赛的高校即日起即可按照《第十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竞赛规则》的要求组织校内预赛以选拔复赛参赛选手。

四、交纳参赛费

    本届大赛预计参赛代表队较多,为减少现场报到时排队等候时间,本届大赛要求参赛高校必须于2021年9月15日前交纳参赛费。确因各种特殊原因需要在报到现场交费的,参赛费收费标准将有所提高。

    参赛费收费标准及交费办法见“参赛费用”网页。

五、赛前预备会

    大赛竞赛委员会计划于复/决赛阶段比赛开始前一个月左右在上海市召开赛前预备会。会议主要内容为:考察比赛场地及其他相关场地、讨论是否需要根据承办单位条件及其他因素修改竞赛规则、评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集中学习相关规则等。会议的相关通知届时将在大赛微信群中发布。

    竞赛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参赛队领队及各参赛队推荐的评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务必参加本次会议。请相关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

六、提交预赛信息及复赛参赛人员信息

    参赛高校需于2021年9月15日前填写好复赛参赛信息表 (包括预赛信息、复赛参赛人员信息等), 加盖单位公章 (二级学院公章即可) 后,扫描成电子文档 (PDF格式或JPG格式),连同WORD版文档一并发送至大赛秘书处电子邮箱 jxds_2012@163.com

七、住宿预订

    大赛期间,大赛特约协办单位昆明名廷会议服务有限公司将选择赛场附近的若干家酒店供随队教师选择入住。届时,昆明名廷会议服务有限公司将在大赛领队临时微信群及大赛信息发布微信群发布通知和住宿预订办法。

八、参加复赛和决赛

    各参赛高校需于2021年10月9日8:00前最终确定复赛参赛选手名单,并报大赛秘书处备案。

大赛复/决赛阶段比赛定于2021年10月9日至14日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举行 (请点击了解目前暂定的日程安排)。

友情提示:建议所有参赛师生请将返程时间安排在闭幕式结束之后。未能在闭幕式上领取到奖牌、牌匾等奖品的,赛后一律不予补发。